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宜昌市夷陵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宜昌市夷陵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区政协主席万犁昌同志代表政协宜昌市夷陵区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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